一般来说,网贷签署合约但却未发放贷款的情形下,该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然而,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另有明文规定,否则不能仅仅因为此种情况而将合同视为无效应力。
正如借款合同这种实践性合同所示,若欠缺实际支付借款这一环节,那么合同便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在网贷业务中,若仅签署了合同但并未实际发放贷款,则该合同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