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偿款的具体类别属性如下: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指在征收土地时,对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款项。
其次,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等青苗因征地造成的损失,相关机构需向拥有这些农作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相应的补偿款,这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青苗补偿费用。
最后,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类建筑物、其他设备等附着物,因其因征地而遭受破坏,相关部门亦应向其所有权人支付相应的赔偿款,即附着物补偿费用。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