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领域中,判定信用卡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依据,主要集中于“信用卡消费是否被视为家庭日常所需的开支之一”。
若信用卡消费能够满足这一标准,则普遍将其视为共同债务;
次要考虑的因素便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所应承担的举证责任问题:
即需提供真实可信的消费记录,以及与消费对应的相关原件凭证,同时还需明确指出这些支出均源于使用该信用卡进行消费。
只有当所有证据具有充分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才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负担。
随着各类消费方式的日益多元化,当事人务必高度重视证据的保存和收集工作,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受相应的法律风险。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尽管信用卡债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偿还责任人,但由信用卡逾期所引发的不良信用记录,却只会记录在持卡人个人名下。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任何一方因信用卡逾期所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同样可能对另一方在申请贷款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