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水瓶发生爆炸事故时,若确实源于产品本身所存在的缺陷所致,则相应的责任应由该产品的制造商承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产品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并因此给使用者或他人带来损伤时,制造厂商必须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侵权责任。
在此类情况下,遭受损害的一方有权选择向产品的制造商提出索赔要求,此外他们亦可寻求产品的销售商帮助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