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患者康复出院之后,我们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将依据医疗机构提供的合法收款票据来予以确认。
其次是误工费用,它将根据受伤者的误工期长短以及其个人的收入状况来确定具体金额。
再者是交通费用,这部分费用将会以受害者及其必须陪同的护理人员在就医或转院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基础进行计算。
此外,还包括护理费用以及住宿费用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