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论述中,各
共同共有人需对
共有财产担负起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在共有关系持续运作过程中,若部分共有人未经授权,擅自处理和处分共有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行为无效。
然而,对于第三方
当事人以善意且支付合理
对价方式获取该项财产时,我们应尽力保障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因擅自处置共有财产而给其他共有人带来任何实质性损失,应由相关
责任人进行
赔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