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姻关系中,女方主动向男方提起
离婚诉讼且男方并无任何过错行为,那么法律通常情况下是不予支持其要求支付
赔偿金的诉求的。
然而,根据相关
法规条例规定,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会导致
离婚,在此种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可依法主张获得
损害赔偿:
(1)
重婚行为;
(2)与第三者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3)对配偶或其他
家庭成员进行过
家庭暴力行为;
(4)曾实施过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侵害人身权益的行为;
以及(5)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