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生了信用卡逾期并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同时也可能面临着刑事处罚——坐牢。
信用卡恶意透支通常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超过信用卡规定的额度或规定期限内仍然继续透支,并且在银行反复催缴后依然拒不偿还欠款的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持卡人将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而面临刑事责任,即坐牢:
1.当事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持卡人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
3.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用他人信用卡;
4.持卡人实施恶意透支行为,通常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其所持有的信用卡规定的额度或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拒绝偿还欠款,或者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仍未归还之前所欠款项。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持卡人会坐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