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责任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一问题,其答案将取决于具体情况。
这其中,我们主要关注的是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人员伤亡状况。
比如,如果造成了一名人员的死亡,亦或是导致其他至少三人处于重伤状态,那么此时的主要责任人可能就要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风险。
另外,假设在这种情况下,死亡人数已达到了三个或更多,并且主要责任人在事故中承担了同样的责任,又或者是导致了公众财物或其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且主要责任人在事故中承担了全部或大部分的责任,而且由于无力赔偿,其所需支付的金额已经超过了三十万元人民币,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起相对应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