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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判离

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判离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18 15:40:17 已帮助20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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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判离
你好呀!关于你提到的“如果男方想离婚的话,只能到女方的老家起诉离婚?”这个问题嘛,其实也不尽然哦。
具体情况还要看法律的规定啦。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三十四条,我们得知,如果女方现在正在怀孕时期,生完宝宝一年之内,或者是停止怀孕之后的半年时间里,男方都是不能提出离婚申请的哟。
但是呢,如果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要求,或者是法院觉得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就不受这条规定的限制了。
另外,还有一些情况下,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的。
比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法院已经判决不准离婚,并且经过调解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出现,新的理由支持,那么在六个月以内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是不会再受理的。
同样地,如果是原告自己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出现,新的理由支持,那么在六个月以内再次提起诉讼的,也是会按照上面的规定来处理的,法院还是不会受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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