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离婚诉讼时,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婴幼儿,我们并首先将其交付给随时可以喂育的母亲,作为其
抚养的首要原则;
而对于哺乳期结束之后的子女,若双方在抚养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这就需要由法院依据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充分考虑对其最为有利的因素,从而决定将孩子判给哪一方。
通常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于其身心发展尚不成熟,故一般会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而对于年满十周岁的孩子,法律也会给予他们适当的话语权。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