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遭遇破产时,债权人的权益并未随之消失。
在完成全面的清算程序之后,贵司需按照优先顺序依次清偿债务,包括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保健、伤残津贴及抚恤金等费用,以及应当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项目。
同时,还须承担法律与行政法规所要求支付的补偿金,未付税费,以及常规的破产债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