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您得知或者理应得知某个行政行为时,您有权在六个月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并且,这个有效的起诉期限从您知晓或者应该知晓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另外,假如您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者复议期限届满之后的十五天内提请行政诉讼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此时的起诉期限就将从您获取上述文件或是期限届满的日期开始计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