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违章现象超过十五天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便可视为逾期。
针对这种情况,如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相关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
首先,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当事人,每天将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额外收取罚款,但累计加罚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原罚款金额;
其次,如果当事人仍然拒绝缴纳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此外,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的决定时,应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为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