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该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民间借贷达成年化利率为24%的协议时,若超出了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四倍之限,那么上述协议便将失去法律保护。
当前,我国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定保护上限已经降低至15.4%,这一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同时也有助于维护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