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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收回

在经过公正程序之后的房屋赠与合同通常是无法进行撤回的,这主要是由于在法律层面上,赠与人的赠与财产的权利一旦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便不允许其再撤销赠与合同。
然而,一般的财产赠与则需要根据财产是否已经实际交付来判断财产权利是否真正实现了转移。
但是,对于房地产的赠与进行处理时,由于房地产的所有权是通过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予以确认的,因此,房地产的权利转移与否应当以是否完成过户手续为标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新修订: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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