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多位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时,一般的处理方式是要求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的共同赔偿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有两位或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并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后果,那么他们都应承担起连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各连带责任人需要根据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来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如果无法准确判断责任大小的话,则可以采取平均分担赔偿责任的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