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自诉案件,我们可以为您列举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需要告诉才得以处理的案件,这其中包括了法律明文规定的侮辱、诽谤等案件;
其次,当被害者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属于此类范畴之列;
再者,倘若被害者有证据显示被告对其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侵害,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未予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案件,同样也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之内。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