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义在于,在父母离婚之前,他们应当将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取的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地分割,此举牵涉到子女,但子女并未得到法律赋予他们从父母婚姻关系中取得财产的任何权益。
在此之上,即使面临夫妻离异的境况,乃至父母选择再次步入婚姻生活,他们仍然会是孩子们心中无可替代的父母,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将始终如一,无法更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