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动物对人类造成伤害所产生的民事责任问题,我们应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来进行处理。
如果您饲养的动物给他人带来了损害,那么作为动物的养护者或者管理者,您是有义务为此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然而,若这起事故是由第三方的过失导致的,那么第三方就应该为其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这起事故是因为受害人自身的疏忽大意而引发的,那么作为动物的养护者或者管理者,您可能会被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