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误工费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但是否能够获得误工费的补偿,首先要看受害者自身是否具备劳动能力;
其次要看到底是不是因为受到伤害才导致了收入上的损失。
只有确切地证明受害者在受伤之前确实拥有劳动能力,并且由于遭受人身损害无法再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或者劳动,从而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或者丧失,这样才能有资格要求支付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