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倘若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结果,那么此种行为便不能被归类为侵权行为。
换句话说,损害结果乃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关键要素之一,因此若无损害后果发生,则此种行为所必需的构成要件便无法完整地呈现出来,从而无法判定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侵权行为,实际上是指那些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知识产权等权益,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