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使馆、领事馆及具有外交机动车辆地位的外籍号牌机动车,请相关车主前往指定车辆管理所进行办理手续。
(二)对于其它类型机动车,需至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中所记录的居住地地址对应的车辆管理所分支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中所记录的居住地地址位于远郊区县,则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轮式自行机械等车型可直接前往该区县的车辆管理站办理相关业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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