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若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首先了解导致该债务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之具体原因,随后可与债务人共同商议并确定合理有效的还款方案;
2.倘若债务人存在故意拖延还款行为,债权人则可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或提起诉讼;
3.在法院依法做出裁决之后,若债务人仍然未能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那些故意拖欠债务且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债务人,法院甚至有可能采取拘留措施以示惩戒;
而当债务人不幸离世时,债权人亦可通过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