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确订收入抚育费用计算标准之明确规定如下所述:
通常情况下需参考非直接抚育方在当年的全年总收入或与同行业相比之平均收入,并以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为参考来加以确定。
同时,此项金额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子女实际需求、双亲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