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求与借款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清楚借款人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困难和挑战,进而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上,协商并制定合适的还款计划,比如适当延迟还款时间或者适当减少借款金额等。
2.若是借款人对债务问题采取消极抵触的态度,甚至有恶意拖欠或者蓄意赖账行为,我们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司法裁决。
3.若经司法机关依法作出裁决,而借款方在具备偿还能力的前提下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我们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