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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否可以重复抵押担保,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是否可以重复抵押担保,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5-15 18:55:03 已帮助19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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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否可以重复抵押担保,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债务人为实现其债务,或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可以合法地以以下各类财产设定抵押权作为担保:
(一)包括建筑物以及其它各种土地附着物在内的不动产;
(二)建设用地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海域上的使用权;
(四)用于制造、加工的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与成品等动产;
(五)尚在建设过程中的建筑物、船只、飞机等;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抵押之外的其他任何财产。
抵押人可将上述各项财产合并为一个整体进行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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