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岁的
未成年人对于其所实施的任何形式的
非法拘禁行为均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下都如此。
具体来说,只有当未成年人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他们才会因为非法拘禁而面临
刑事指控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首先,如果是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他们仅需对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涉及到故意杀人等严重
犯罪行为负责,否则便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如果是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他们将被视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为自己的
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按照“非法拘禁”这一
罪名进行
定罪量刑。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