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子女监护抚养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在以下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离婚夫妇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若子女尚不足两岁,则往往倾向于由其母亲直接抚养;
而当孩子年满两周岁之后,若双亲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便需要交由人民法院依具体情况进行裁决,按照确保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判定。
此外,针对已经达到八周岁年龄的儿童,在确立其生活抚养责任人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并尊重其本人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