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法律背景下,如果房产遭遇拆迁,其抵押权人均有权优先领取相应的拆迁款项。
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于房屋拆迁所产生的补偿款具有优于其他债权人的受偿权利。
同时,若在此过程中发生了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甚至被征收等特殊情况时,担保物权人同样有权以获取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作为优先受偿对象。
即使被担保的债权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担保物权人仍可选择将上述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进行提存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