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不公正、不合法的
拆迁过程中,广大市民可选择向公安机关
报案,并在此期间,务必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
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之需。
此外,建议您积极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收集和掌握征收方在
执行程序中所出现的各类
违规行为,借此对其施加强大的法律压力,以此争取更多黄金谈判时间及
诉讼主动权。
若房屋已遭强制拆除,被征收者有权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
征收补偿方案和
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