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银行办理的贷款业务超出了法定的法律保护期限(即诉讼时效),那么当事人便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原因在于,即便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当事人亦可主张诉讼时效已过,从而使银行无法获得胜诉。
然而,倘若当事人未能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提出此项抗辩,那么法院将作出有利于银行的判决结果。
一旦判决书正式生效,则当事人须按照规定偿还欠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