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国广州的相关法律法规,诈骗行为涉及的金额若大于或等于人民币6000元,则将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追诉。
具体来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明确指出,广东省内以一级区域为范畴,诈骗金额达到6000元即视为数额较大;
而当数额进一步扩大至100000元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者,则为500000元及以上。
其中所指的一级区域囊括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和东莞共六个主要城市。
2.在实际案例处理过程中,对于已经完成的诈骗犯罪活动,一般会予以判罚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留、监禁期或单独执行罚金刑;
然而,如若受害人受骗的金额较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相应的刑期将会延长到三年以上甚至是十年以下,并伴有罚金的处罚。
3.诈骗罪被视为一种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其本质上是使用欺骗性的手段取得了较大规模的公私财物,客观层面上体现出这种行为的欺诈性;
犯罪主体通常是普通公民;
而从主观角度来看,犯罪者往往具有明显的故意心态。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