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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库占地如何赔偿

农村水库占地如何赔偿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5-14 16:50:14 已帮助17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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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库占地如何赔偿
1、在国有化土地的问题上,国家所遵循的补偿标准如下:
即对于需要征收的土地,将依据其原有用途进行补偿;
而对于已被开垦的耕田,其土地补偿金则根据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价值的六至十倍来衡量;
此外,对于这些被征收的耕地,安置补助费将依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进行计算;
值得强调的是,土地补偿金必须严格按照各地区的区片综合地价来执行。
2、至于征收农用地之外的其他类型土地、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对于其中涉及到的农村村民住宅问题,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个人意愿,采用重新分配宅基地建设新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以确保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且还应对由于征收行为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进行补偿,从而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及其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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