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的是借贷或买卖行为抑或是其他诉讼性质的法律纠纷,如无借据、欠条或是书面合同,也不会对其启动司法程序产生实质影响。
只要能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来证实双方之间确实存在法律层面的关联,便具有了进行诉讼的合法性。
其次,对于债权方而言,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通常为三年),可以直接向原告(即债权方)所在地区的法院或者被告(即债务方)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被告履行支付款项以及相应利息的义务。
在提交诉讼申请时,需附上相关证据以证明法律关系的确立,法院将根据这些证据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