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关于房地产部分权益的转让与更名操作,各方
当事人需同时持有效
身份证件、正式的
离婚法律文件(如
离婚判决书)以及所涉及房屋的完整权属证明材料等,共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
物权登记机关进行相关的
过户登记手续的申请。
此外,若为
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尚且未获得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的情形下,则务必先征求贷款机构的批准与许可,否则将无法进行房产
产权的过户事宜。
一旦完成变更手续,原所有权人需向新所有权人支付已
偿还贷款总额的二分之一作为补偿,而剩余的贷款
债务则由新的所有权人全权承担并负责后续的还款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