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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做什么的

房屋征收是做什么的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14 10:05:09 已帮助12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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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做什么的
具体内容如下:
1.首先要展开项目征收立项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细致地完成对项目及前期的详细调研分析这一环节;
2.然后由房屋征收机关精心制定出明确的征收补偿方案,并提交至所在县区政府审批。
此外,还需要对所有拟征收房屋进行详尽的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
3.接下来,相关部门需针对未经过登记的建筑物进行深入的调查、鉴定以及妥善的处理;
4.政府部门将组织专家团队对补偿方案进行严谨的论证,并公开征求广大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低于30天。
同时,在旧城改造项目中,还应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
5.最后,县区政府将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听证会的情况以及根据公众意见和听证会情况所做的相应修改,并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重新修订后再次公布。
同时,还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6.在上述步骤完成之后,县区政府将作出正式的房屋征收决定。
若涉及到的被征收人数众多,则需经过县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充分讨论和决定;
7.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后,政府部门将全力以赴做好房屋征收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
8.被征收人有权自主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9.房屋征收部门将与被征收人签署补偿协议,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成协议,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上报至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请求其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给被征收人,同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
10.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1.对于在法定时限内既不执行补偿决定又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未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12.以上便是整个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主要流程和关键环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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