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诈骗行为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签订合同的各方务必对合同文本进行详尽审阅,确保其具备明确的规定、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争议解决途径等关键条款;
其次,加盖公章的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授权批准方可执行此项操作。
所谓“空白合同”,即是指合同正文中存在未填写的空格或空白区域,导致合同中缺乏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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