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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人投入到创业中,而开公司是很多创业者的首选。开公司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设立流程,这可以让创业者取得一步先机,创立了公司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024-05-13 18:35:32 已帮助14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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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成立需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件:
首先,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着明知故犯的意图;
其次,其属于一般的刑事责任主体;
再次,该行为侵犯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证券市场的公正规范;
最后,从客观层面上看,这种行为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违反了他们对公司应尽的忠诚义务,滥用职权,通过操控上市公司进行不正当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从而导致公司的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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