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欠债不还之人的民事起诉过程无法通过网络进行,必须亲自前往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
2、在正式启动维权程序之前,请务必撰写完备的书面诉状。
诉状应力求简明扼要,涵盖原告与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明确提出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依据。
3、随后,您需携带相关证据资料及已完成的诉状至法院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欠条、银行转账记录或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文件;
待法院受理后,请耐心等候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