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信用卡透支欠款逾期未偿还,即是一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因此,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支付欠款本金及其逾期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和超限费等相关费用。
若银行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获得胜诉,持卡人需要承担所有的诉讼成本与费用。
除此之外,倘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所得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定金额且逾期未偿还,那么他将可能面临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若逾期金额在1万元以上,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最后,逾期未偿还欠款将会使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其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产生负面影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