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是一种涉及多重犯罪特征的非法融资活动。
常见的涉及到的罪行包括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
此类非法融资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以网络借贷为幌子,要求申请人预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以及"解冻金"等费用。
若您在贷款过程中遭遇上述情况或者其他类似情况,请务必及时与我本人取得联系进行咨询。
具体咨询事宜,欢迎通过手机微信同号方式与我取得联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