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处理
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方式:
1.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
家属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进行的协商沟通;
2.患者及其
近亲属可向
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解决医疗纠纷争端;
3.医疗纠纷双方均有权就相关争议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该过程即为"行政调解";
4.若医疗纠纷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得到妥善解决,患者及其近亲属可选择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5.此外,法律、
法规亦规定了其他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
另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所述,当
医疗事故引发的
赔偿等
民事责任争议出现时,医患双方可先行协商解决;
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协商失败,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调解申请,或者径直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