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且仅当满足如下三项条件时,便可认定为犯罪未遂: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际采取了旨在抑制或惩罚某种违法行为的行动,这被定义为行为人为构成某种特定犯罪所必需的行为规范开始付诸实践。
其次,虽然已经有为完成某一犯罪而进行的初步动作和尝试,但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未能达成其犯罪目标或者说犯罪意图未能得到充分实现,即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并未完全实现,也就是未能完成某一犯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最后,犯罪未得逞的原因必须是行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外部因素,而非其主观意愿所能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