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借贷领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要求申请人提前支付诸如“验资费”、“保险费”和“押金”等虚假费用。
他们通过伪造银行流水等方式故意营造出申请人已成功获取全部合同借款的假象,然后再毫无根据地指控申请人违反条款约定,强行要求其立即归还所谓的“虚高借款”。
这些行为均属于经典的“套路贷”手法,可能会触犯到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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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