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拟定借据之际,不论是否写明归还日期皆属合法。
对于借据中归还日期之确定,应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决定,若双方达成共识则应该以书面形式予以体现;
倘若未能达成共识则无需对此进行书写。
针对借据中未明确注明还款期限的情形,债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请求,但需给予债务人适当的准备时间。
关于诉讼时效的计算,自债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之时起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对于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据,其诉讼时效应自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且最长不应超过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