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抚养费是可以申请减免的:
首先,当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因长期患有严重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以至于失去了经济收入来源,依照协议或法院裁决无力支付抚养费,但对应的另外一方有能力为子女提供日常支出所需的大部分费用时,经过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诚恳请求,可以考虑适度地减轻其支付义务。
其次,对于自愿承担抚养义务但是因触及法律法规而被判处刑罚并入狱服刑,导致无足够能力支付抚养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其抚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