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和解的轻伤二级案件,其处理程序如下: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诉机关应以故意伤害罪名对涉案人员提出公诉。
其次,当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无误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涉案人员作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判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
若犯罪情节更为严重,如导致受害人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若致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使受害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等恶劣情况,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制裁。
此外,若涉及其他特殊情形,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