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信用卡透支成为离婚争议焦点之一的情况,需明确指出:
无论情况如何,都不能影响夫妻间正常离婚程序的进行。
若男女双方能够通过合法有效的协商手段达成共识,对相关债务进行合理安排,并以书面形式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明确表述,那么这种情形便不会构成进一步的纠纷。
然而,若是男女双方无法解决分歧,并由此产生矛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此时应交由公正权威的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案件对债务进行判决裁定。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若男女双方均具有自愿离婚意愿,且对涉及子女及财产等相关问题妥善处置后,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离婚。
待婚姻登记机关确认二人自愿离婚并对子女与财产问题处理妥当之后,便会颁发正式的离婚证书。
关于夫妻共同债款及个人债务的区分,我们也应关注如下两点内容:
1.若信用卡债务被认定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及共同经营项目支出,那么此类债务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对此共同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2.反之,若该信用卡债务仅限于支付一方的个人消费所用,或是将其用于非法行为如参与赌博、放高利贷等,则仅由实际使用信用卡者负责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另外,无论何时何地,关于离婚事宜,我国法律中始终强调“只要感情破裂”原则,这已无须赘述。
对于离婚过程中所涉及的债务问题,法律规定原作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必须共同偿还。
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欠款,或有部分财产归属个人所有,则需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额外的偿债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