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离婚之际,某一方存在擅自转移夫妻共有的银行存款之不正当行为,此时,别的一方有权向慈善法庭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庭审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详细而公平的分割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秉持公正公平原则的法庭可以依法做出判决,命令那一方隐瞒并擅自转移的伴侣不得享有对部分或全部共同财产的分割权益。
若这样的情况发生在离婚之后,另一方才察觉到前任伴侣的不当行为,他们同样有权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被转移的存款原本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就没有权利对此进行干预和阻止,因为财产所有者拥有完全的处置权来支配自己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